俄罗斯专享会
 

博士研究生招生

首页 招生简章 博士研究生招生

俄罗斯专享会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18-12-26 浏览次数:

一、招生政策

招生工作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特殊政策。

二、生源范围

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兵团)、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

三、招生专业

俄罗斯专享会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上的所有专业均可招生。

四、招生计划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的专项招生计划,我校 2019年计划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 3 人,招生计划全部用于招收少数民族考生。

五、招生方式

我校2019年通过以下两种招生方式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
   1.申请-考核: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人向我校提出申请,各招生学院对申请人的提交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入围考核名单,入围考生直接进入考核环节,最终根据考核情况择优录取。我校当年度博士招生简章公布的招生学科、专业均可以“申请—考核”制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通过我校当年招生资格审核的博士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博导”)均可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其招生范围如下:
  (1)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含青年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含优秀青年项目)、国家“千人计划”人选(含青年项目)、国家“万人计划”人选(含青年项目)、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以第一完成人身份获国家科技三大奖二等奖以上者、获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或提名奖的指导教师、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负责人。以上各类导师以“申请—考核”制方式可招收符合条件的各类申请人。
  (2)除(1)所列博导外的其他合格博导以“申请-考核”制方式可招收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应届及毕业5年内的硕士研究生申请人。
   2.普通招考:普通招考方式分为初试笔试、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复试由各学院负责组织。目前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软件)学院、土木工程学院、法学院在“申请-考核”制外还采取普通招考的招生方式。

六、报考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 承诺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3. 申请人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境外所获得学位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当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单证在学硕士研究生(须在我校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截止日之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起到博士入学当年9月1日止)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有至少2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正高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我校,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已修完所报考学科的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
  (2)须以第一作者在俄罗斯专享会规定的一类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论文或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国家级排名前四名,省部级排名前三名)。
   6.报考类别限定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入学前须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7.报考“申请-考核”的考生须取得全日制本科毕业学历及学士学位,且符合报考学院制定的专业要求和学术要求;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须符合报考学院对同等学力报考的具体要求。各学院有可能在上述条件基础上对“申请—考核”制的考生提出其他更高要求,并公布在学院网站上,考生在报名前,务必查询、咨询相应学院,详情请查看《俄罗斯专享会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8. 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七、“申请-考核”制选拔流程

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的招生选拔分为申请、材料审查、考核三个步骤。
   1.个人申请环节
   申请人向报考导师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后进行网上报名。网报报名时间为:2018年12月1日—2019年3月31日,网报地址为:http:;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向各学院寄(送)申请材料,并在规定时间缴纳报名费,具体要求详见第九条“报名相关要求”。
   2. 材料审查环节
   学院检查申请考生的材料是否齐全,审查考生报考资格是否符合要求,组织专家导师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评审,对考生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给出审核意见或以评分方式按一定比例确定入围考核名单,材料初审的方式和评审标准由学院自定。初审符合要求后报校俄罗斯专享会招生办复审,研招办复审后公示入围名单。
   3.考核阶段
   考核阶段主要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其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判断其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具体考核方式和考核大纲,由学院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后在考核阶段前公布。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课(自然辩证法),并在复试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八、普通招考选拔流程
   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分为报名、初试、复试三个步骤。
  (一)报名
   考生向报考导师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在网上报名。普通招考报名时间为:2018年12月1日—2018年12月31日;网报地址为:http:;“普通招考”考生网上报名确定完成后,应在规定时间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寄(送)报考材料并邮寄报名费,具体要求详见第九条“报名相关要求”。
  (二)初试
 “普通招考”考生初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课(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申请免试)、英语和两门业务课(具体考试科目见专业目录)。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课(自然辩证法),并在复试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初试日期为2019年4月20日-2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各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地点:俄罗斯专享会。
 (三)复试
   复试工作和体检工作一般安排在我校确定初试成绩基本合格线后进行,时间拟定在5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九、报名相关要求
   1.报考资格确认

应届硕士毕业生持学生证、身份证、本校研究生行政管理部门证明(证明其能否正常毕业及户口所在地等情况),在职和往届考生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并填写《报考 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一式三份),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处或高教处进行报考资格确认。

2.寄(送)报考材料
  “普通招考”考生网上报名确定完成后,应在2018年1月1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寄(送)报考材料;“申请-考核”考生网上报名确定完成后,于2019年4月1日前向报考学院递交申请材料。报考或申请材料如下:
  (1)通过网络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信息简表》(须考生本人签名,经档案所在人事部门签字盖章,并须注明报考类别:全日制定向在职或全日制定向非在职)、本人自述书(主要介绍本人学习、工作经历、科研情况等)。“申请-考核”考生除系统打印的《报名信息简表》外,还须提交申请表(空白表格可以从网上下载)。

(2)《报考 2019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一份)
  (3)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空白表格可以从网上下载)。
  (4)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须在入学前补交);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境外所获得学位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
  (5)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拟研究方向、探索思路和计划;
  (6)已获硕士学位人员需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论文详细摘要和研究进展。
  (7)本人已公开发表(出版)的学术论文(专著)的复印件;其它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包括课题、发明专利、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8)硕士阶段成绩单(加盖培养单位公章,若为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9)英语水平证明材料;
  (10)政治审查表(由所在学校或单位签署意见并盖公章,复试时提供)
  (11)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考生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考核、录取资格或录取后取消学籍。
   3.报名费。我校采用网上自助缴费,网址为:http://tyzf.fzu.edu.cn,本校学生用学号登录,校外人员选择新用户注册,注册后返回使用身份证号登录缴费系统。在报名信息点击报名后,选择其他缴费—“博士报名费”缴费项目,支付成功后,提供缴费成功截图等证明连同报考材料一同邮寄给学院,报名费每人160元。
   4.体检在复试时进行(注意:体检时请备好一张与《报名信息简表》同底的2寸照片)
   注意: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录取

1.根据初试、复试成绩,并充分考虑考生所在的省份、民族、专业和招生规定等情况,单独划线,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本招生计划与其它招生计划之间不得相互调剂录取。

3.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须在招生单位拟录取后,由招生单位牵头并先行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再与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单位签订协议书。

4. 优先录取非在职考生,并且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所占比例不得低于80%。对西藏、新疆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以及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地的少数民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录取政策以教育部当年有关文件为准。

十一、学费标准和住宿

我校目前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向所有纳入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博士研究生收取学费。博士研究生不论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还是定向就业,学费标准均定为10000元/生.学年(所列学费标准参闽价费[2013]479 号、福大财函[2014]1 号文件)。

我校为全日制定向的少干计划博士研究生提供住宿,学生住宿费用自理,住宿费按物价部门制定的相应房源类别的标准缴纳。

十二、奖助体系

为激发研究生教育活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正进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完善研究生培养的激励机制,健全奖优、酬劳、助困相结合的奖助体系,要点(具体见公布的信息)如下:
   1.国家助学金,涵盖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每生每月2000元,按12个月发放。
   2.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硕博连读生、提前攻博生直接享受特等奖学金,其他全日制非定向博士新生及全日制定向非在职“少干”博士新生直接享受一等奖学金;特等奖学金15000元、一等奖学金10000元。每级新生评选一次。
   3.优秀学业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分阶段优秀学业奖学金(称中期优秀学业奖学金)和综合优秀学业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全日制非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中期优秀学业奖学金奖金为10000元。综合优秀学业奖学金设特、一、二等奖:特等奖学金15000元、一等奖学金10000元、二等奖学金7000元。
   4.实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奖金为30000元。
   5.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简称“三助”)岗位津贴资助力度。学校将按规定统筹利用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研究生“三助”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
   6.研究生高水平学术论文奖:研究生在学期间或毕业后两年内,以俄罗斯专享会为第一署名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在高水平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经审核认定,可获得4000元-30万元不等的奖金。

十三、其他

1.非在职考生户口、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在职考生人事档案及户口由定向单位保管。党团组织关系须转至我校。

2.骨干计划学生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

3.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俄罗斯专享会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8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