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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专享会博士后研究人员入站申请办法

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08-04-10 浏览次数:

福大研[2008]23号

俄罗斯专享会现有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土木工程三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为吸引国内外优秀博士来我校从事高水平的科研工作,促进学术交流和学科发展,造就高水平的科技人才,提升我校科研、教学队伍的活力,现根据国家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申请资格

1.已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 40 周岁以下的人员,均可申请到我校做博士后。在国外留学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博士,除可以到我校各博士后流动站外,还可以选择具备博士后研究条件而尚未设站的博士点做博士后。

2.为鼓励人才交流,博采众长,避免学术上的“近亲繁殖”,我校毕业的博士生,不得进入我校同一学科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跨学科进入本校流动站的博士后名额须从严控制,每年一般不超过总人数的10%。

3.  在职人员须所在单位人事处同意其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后方可申请。

第二条申请手续

1.凡申请到我校做博士后者,一般提前2~3个月先在中国博士后网站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上进行网上申请,网上申请提交通过后,向我校有关流动站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博士后申请表》(一式三份);

(2)两份由本学科领域博士生导师所写的推荐信两位专家,各一式三份);

(3)《博士后进站审核表》(一式三份);

(4)《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学术部门考核意见表》(一式三份); 

(5)博士学位的证明件(证书复印件或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授予其博士学位的证明)(一式三份);

(6)如为委托培养、在职工作、定向培养、现役军人身份的人员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应当向设站单位提交其委托单位、定向培养单位、工作单位或者所在部队同意其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7)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8)申请者本人简历、业务专长、科研成果(如论文、专著、科研成果鉴定、获奖证书等)复印件,提供能反映本人业务能力和水平的材料;配偶及子女等基本情况。

(9)对于福建省自筹经费招收的博士后,还应填写《福建省自筹经费招收博士后申请表》(一式四份);

上述(1)-(4)部分内容从网站上按要求下载;(1)-(5)部分须装订成册,且复印4份;6-7部分只需一份材料。

第三条审批程序

1.  流动站所在院系专家根据“确保质量,择优录用”的原则,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科研能力、学术水平进行遴选(必要时可进行面试)。经流动站所在院系学术委员会审查,并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学术部门考核意见表》中填写审查意见。由流动站所在的院(系、所)领导审批后报校博士后流动站管理办公室审核。

2.  经校博士后流动站管理办公室审核,并经主管副校长审批后报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核准。经批准后由校博士后流动站管理办公室发出录用通知书。

3. 对于福建省自筹经费招收的博士后,先报省博管办审批,经批准后再由博士后流动站管理办公室报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核准。

4. 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人员的申请程序

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人员进行申请,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护照复印件一份,并请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推荐意见》表上签署意见。以上申请材料直接寄到我博士后流动站管理办公室审查。如果留学博士已经回国,可不递交《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推荐意见》表。

经博士后流动站管理办公室审核,并经主管副校长审批后报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核准。经批准后由校博士后流动站管理办公室发出录用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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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专享会校长办公室           2008年4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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